1.社会主义探索的制度成果

古人云:“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为一种崭新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历经艰辛曲折、来之殊为不易,凝聚着无数中华儿女的心血和智慧。它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团结带领人民经过长期实践探索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坚实的实践基础。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先后在根据地建立了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抗日民主政权中的“三三制”等,对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及与这些制度相适应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奠定了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及时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八大对这一制度作了精辟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这一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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