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紧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加强制度建设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必须着眼长远、抓住根本,在制度建设和创新上狠下功夫,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但也要看到,在一些具体制度安排上、在制度的协调配合和执行落实等方面,还不能满足人们期望和社会发展要求。比如,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户籍制度阻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配置等方面的弊端日益显露,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稳妥有序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使其与相关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有机结合、协同推进,让大多数流动人口在城镇和农村安居乐业、各得其所,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必须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统筹谋划和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制度建设,使之相互配合、紧密衔接,形成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强大合力。

推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要完善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权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法治理念、法治体制、法治程序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每一个人的身边;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公平正义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前,能否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要着眼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公共财政、税收等制度,逐步建立以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人分配秩序,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人,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让人们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公平正义的光辉。

需要指出的是,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其实现情况与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普遍公认的绝对公正的尺度是不存在的。正如恩格斯所言,平等是“历史的产物”,不是“永恒的真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需要长期奋斗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还难以同步、同等满足所有人的期望和要求,在实际生活中只能求得相对的公正。我们既要有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又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长远目标与当前改革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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