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

人类社会发展历程表明,在私有制的社会条件下,必然会产生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问题,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即便是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富裕也不会自发、自动地实现,必须沿着正确道路逐步加以推进。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为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指明了方向。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妥善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共同富裕,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实现。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只有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发达的生产力作为基础,社会财富的“蛋糕”就做不大,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就无从谈起。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筑牢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脱离实际、提出超越发展阶段的目标和要求,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在这方面,我们是吃过不少苦头的,历史的教训必须牢牢记取。

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只有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同生产社会化的基本矛盾,才能对整个社会生产进行合理有效的调控,防止两极分化,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贫富差距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生产资料占有的两极分化,造成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有人鼓吹中国应实行“新自由主义”政策,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削弱甚至分掉国有企业,搞私有化,这是十分错误的。这些年来,一些国家搞私有化,不仅没有富强起来,反而导致经济凋敝、贫富悬殊甚至社会动荡的局面。实践证明,离开了公有制为主体搞私有化,绝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同时,也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市场竞争、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积极作用。

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能够把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和报酬直接联系起来,实现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都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创造,允许它们按贡献参与分配,有利于调动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切实体现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逐步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人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劳动者劳有所得、劳有所值,鼓励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和智慧获得应有的报酬;同时,又要健全由市场供求机制、竞争机制所决定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使各种生产要素的报酬符合它们的贡献。

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一些情况下也确实存在矛盾。用一个形象的比喻,两者实际上体现的是经济增长与合理分配即“做蛋糕”与“分蛋糕”的关系问题。没有持续增长,分配就缺乏物质基础;没有合理分配,增长也会缺乏持久动力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它们相当于一个硬币的两面,既不能分割也不能对立,没有“蛋糕”就没有分配,“蛋糕”再小也有如何公平分配的问题、不能只为少数人分享。党的十八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基本原则,为我们正确处理两者关系提供了遵循。走共同富裕道路,既要注重效率、体现收人差别,充分调动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积极性,更要注重公平,在保证所有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实行更加体现公平的再分配政策以弥补因生产要素占有不平等而导致的初次分配差距过大的“短板”,做到以公平促进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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