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让亿万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实现共同富裕面临的突出问题,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迈进。
努力实现居民收人倍增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人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任务。这一目标,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朝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我们在10年时间里年均实际增长7.2%才能实现。从这些年我国发展实际和发展趋势来看,实现这一目标是有把握的,但需要付出艰苦努力。必须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人,在努力实现居民收人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同时,力争使中低收人者收人增长得更快一些,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从城乡看,6亿多农民与6亿多城镇人口的收人差距超过3倍,农民工融人城市还面临诸多难题,城市低收人及中低收人家庭生活仍比较困难;从区域看,东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平均超过8000美元,中西部最低的地方只有1000多美元。可以说,这两大差距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最大的难题,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障碍。逐步缩小这两大差距,必须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人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不断朝着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迈进。
深人推进扶贫开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脱贫致富,就无法筑牢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按照联合国标准,从1981年到2008年,我国贫困人口减少了6.76亿人。但由于我国发展总体水平不高,扶贫开发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按照2011年国家新确立的人均年收人2300元的扶贫标准,目前我国农村扶贫对象还有将近1亿人。必须按照十八大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对象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集中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促进贫困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努力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人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当前收人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2013年2月,《关于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对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按照《意见》要求,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合理调整国民收人分配格局;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人分配的调控作用,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促进收人分配公平;大力整顿和规范收人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人,增加低收人者收人,调节过高收人,规范隐性收人,取缔非法收人,努力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人分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