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人、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这些年来,我国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如期实现。但也要看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然任重道远。必须深人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人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解决就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是任何国家无法比拟的。总体上看,我国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压力交织的状况短时期内难以改变。据测算,我国20—59岁就业年龄组人口将在2020年达到8.31亿峰值,未来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保持在年均700万左右,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人,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在城乡居民收人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我国收人分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居民收人增长速度持续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人差距较大;等等。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增加社会财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人,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社会保障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调节器”。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社会保障已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保障水平也在稳步提高。但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仍面临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制度不完善、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任务十分艰巨。要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努力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4年来,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累计投人2万多亿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3项基本医保的人数已超过13亿,覆盖了95%以上的城乡居民。但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仍比较突出,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依然存在。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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