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1年3月1日国家版权局令第9号公布)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国家版权局组织了第四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5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国家版权局决定废止的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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